江苏常州: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双重补贴

新闻中心

2023-06-21

对于纳入省统一管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于上年度内在本市新建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公共充电设施和统建统营的专用充电设施,可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1)交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千瓦;(2)直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千瓦;(3)居民小区内统建统营的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在当年标准基础上上浮10%,如同时具备有序充电功能上浮15%。

对于纳入省统一管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市充电设施监测平台中上年度充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可申请充电设施运营补贴。补贴标准: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标准不超过0.1元/千瓦时。——《常州2022~2023年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2022年10月

浙江乐清:加大力度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市民安装自用充电桩也有补贴

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运营且已接入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按充电基础设施功率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按照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执行。

同时,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且在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电力部门报装的自用充电桩,给予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

北京:换电设施运营奖励分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

换电设施运营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日常奖励标准为 0.2 元/千瓦时,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换电站考核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具体为 106 元/千瓦·年(A级)、 90 元/千瓦·年(B级)、 74 元/千瓦·年(C级)、 0(D级)。——《2022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实施细则》2022年6月15日

重庆: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 4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 给予 4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关于重庆市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4月20日

重庆:在高速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建设补贴

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关于重庆市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4月20日

海南: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试点应用项目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或 400 万元奖励。 在 2021~2022 年试点期内,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 50 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 400 万元的奖励。——《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2022年3月29日

广西:交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1000千瓦时/千瓦·年,直流上限电量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单个换电站点补贴上限为40万元

按额定输出功率对充